(来源: 日期:2007-09-13 10:33:40)
近日,市城区某女性有严重失眠的症状,到某医院就诊后被确诊为抑郁症,门诊病历中医生分析严某有自杀倾向。但医院仍为她开了两种安眠药,其中一种为100粒,远远超出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后严某服用该药自杀身亡,其父母问可以向该医院索赔吗?
律师建议:严某的父母可要求医院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精神类药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的药品,医院诊断出严某患有忧郁症,且有自杀倾向,还违规超量开药,等于给要上吊轻生的人送绳索。医院的违法行为与严某自杀有事实上的因果联系,且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医院应为其违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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