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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船山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务公开联系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船山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务公开联系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日
船山区乡镇街道政务和村(居)务公开
联系点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乡镇街道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根据遂宁市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关于加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坚韧不拔、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通过办点示范,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切实推动全区乡镇街道政务村务居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范围
全区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典型示范、动态管理”原则,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选择办点,全区确定2个乡镇、2个街道为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5个村、3个社区为村居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其他各乡镇、街道要确定相应的村居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全区具体联系点和示范点如下:
(一)政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复桥镇、新桥镇、南津路街道办事处、界福路街道办事处。
(二)村(居)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旗山村、黄连沱村、东山村、长虹村、清河村、京宁社区、犀牛社区、顺城社区。
三、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要求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比较健全,组织领导有力,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公开目录较详细、清晰,公开内容较全面、具体、及时。
(三)因地因事制宜,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开形式丰富、规范。
(四)公开制度较科学,制度落实执行较好,注重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五)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较好地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群众比较满意。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政务、村(居)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示范点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推动示范点建设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在对本辖区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示范点建设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要加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联系,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反馈和汇报。要加强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政务、村(居)务公开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建设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示范点政务公开的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建设绩效不好的示范点予以淘汰,对绩效好的示范点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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