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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清理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当前,我区境内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活动较为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为规范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区政府决定集中时间对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大对非法营运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改善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维护和促进我区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总体任务是:要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小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的客运车辆、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坚决依法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清理整治的目标,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邹坤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曾中友、区交通局局长陈德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谢建明、区交通局副局长张宗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良、区运管所所长贺洪、区交警大队大队长蒋署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交通局,由陈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进行取缔,严厉打击无证行驶和伪造车牌照的行为,坚决打击抗拒、阻挠客运执法和非法营运车辆团伙,整顿汽车客运站及道路运输干线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行为;区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客运汽车站的车站秩序管理,设立合法的营运车辆站点,杜绝站内拉客现象发生,集中打击非法营运的中巴车、出租汽车、佳佳乐、摩的、面包车,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线路的班线客运车辆,取缔非法从事客运站场服务的站点、客运车辆;区安监局负责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营运行为,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清理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创优”工作、维护广大合法经营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对非法营运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恶意刁难,干扰、暴力抗拒查处的人员,要依法从快从严予以处理。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黑车”等非法营运的危害。要教育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要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全面规范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3日—8月17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专项整治活动氛围,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8日—9月1日)。分析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调查摸排非法营运行为,组织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出租汽车公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日—9月16日)。各牵头单位开展专项整顿工作,联合整治擅自更改路线经营的班线营运车辆、异地出租车违规经营,辖区摩托车、“佳佳乐”、面包车、轿车等非法载客行为。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7日—10月1日)。巩固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相应规章制度,确保非法营运行为不反弹。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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