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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
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要求,区人民政决定在农村开展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的建设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任务
今年我区计划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改造40户,新建住房1890平方米。具体任务由区残联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落实到乡镇。
二、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原则
(一)宅基地的规划和使用。原则上在旧宅基地上改建和新建,无房户和旧宅基地(临崖岩边)建房后有安全隐患的,宅基地在非耕地上重新规划,无非耕地安排的,要严格控制耕地占用面积,每户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残疾人无房户或危房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危房改造工程可纳入新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一并规划和实施。
(二)无房户、危房建设改造工程资金补助原则。无房、危房户靠亲属资助自建和改造的住房,予以补助建房资金;完全无能力(无资金、无劳力、无物资)建房的,根据实建房面积,补助建房所需的砖、瓦、水泥、河沙、地基石等建设资金,由乡镇和村、组干部组织当地群众义务投工投劳、捐粮捐物(檩子、椽角)。
三、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标准
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小青瓦房。每户面积27-60平方米。具体标准是:二人以下,一间正房(3。6米×4米),一间偏房(3米×4米);二人以上四人以下,二间正房(7.2米×4米),一间偏房(3米×4米);四人以上,三间正房(11.8米×4米),一间偏房(3米×4米)。房前屋后种优质林果,以增加其收入。
四、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程质量要求
新建的住房、承重墙均为一八墙,前后墙为一二墙,偏房三方为一二墙,水泥、沙浆比例平均为1:5,建房所需的砖必须是合格砖,不准使用劣质和过期水泥,确保地基牢固,排水良好。
五、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6月15日-7月5日,乡镇组织摸底,将本地的贫困残疾人无房或危房户张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情况上报区残联。
(二)筹备阶段。2007年7月6日—7月31日,到村到户核查,落实应建房面积和补助资金;安排和布置全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改造工作。
(三)实施阶段。2007年8月1日—10月31日,乡镇、村、组干部组织群众为残疾人无房或危房义务投工建房。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1日—11月30日,为工程检查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建房面积兑现补助款。
六、组织领导
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爱,是党和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具体、最直观的体现,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为了把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抓好抓落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船山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协调解决此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作好宣传、奉献慈爱之心,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义务投工投劳,协调解决当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把好工程质量关,做好建房中的安全工作。
区残联要认真组织和实施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任务和资金具体落实到户到人,资金专款专用,接受群众、干部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督促乡镇按时按质量完成。民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切实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搞好配合工作。区人民政府已将此项工程列入“惠民行动年”项目,将纳入对乡镇以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
附件:船山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船山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危房建设改造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税清亮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 毅 区府办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陈素英 区残联理事长
陈 员:黄 健 区财政局局长
田茂贵 市国土资源局船山分局局长
熊 杰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易先光 区林业局局长
肖 江 仁里镇镇长
王晓峰 永兴镇镇长
向福连 河沙镇镇长
任 参 西宁乡乡长
陈 飞 南强镇镇长
杨武明 保升乡乡长
赵 良 桂花镇镇长
杨 斌 新桥镇镇长
张素冰 复桥镇镇长
谭春晓 唐家乡乡长
夏绪刚 老池乡乡长
刘小平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由陈素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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