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区委 » 关于实施“党建综合示范社区联创行动”的意见(遂船委办发〔2007〕69号)

 关于实施“党建综合示范社区联创行动”的意见(遂船委办发〔2007〕69号)

(来源:    日期:2007-07-24 21:32:56)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党建综合示范社区联创行动

   

 

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街道、部门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深化“三级联创”和“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和社区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加快和谐社区建设步伐,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区实施“社区党建综合示范联创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决定》为目标,按照我市社区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根本价值取向,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发挥优势,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共促共建、相融互动,形成抓党建、促和谐的整体合力,有力地推进新型现代化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要求

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以“三级联创”为抓手,以社区党组织与市区机关、驻区单位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实施“六项目标联创”,即:实施“班子队伍联带、民主管理联抓、公共服务联办、社会治安联防、环境美化联护、文明新风联倡”为主要内容的联创行动,力争在五年内把全区36个社区全部建设成为符合“班子队伍好、民主管理好、服务群众好、社会治安好、环境美化好、文明风尚好”的“六个好”党建综合示范社区标准的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

党建综合示范社区联创行动今年启动第一批,包括大东、朝阳、京宁、犀牛、和平西路、天宫路、凯东、德胜路社区8个党建综合示范社区。

三、基本措施

坚持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区直相关部门横向互动,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抓落实,切实做到“三项措施联动”。

责任联动。进一步深化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创”责任制。县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社区,帮助解决问题,推动面上工作;街道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蹲点抓好本街道和辖区社区的创建工作;社区书记要切实履行责任,具体开展好本社区的创建工作,协调好结对单位、驻区单位的共建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区直部门特别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部门抓点示范的职责。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联创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推动本部门联创活动的扎实开展。联系党建综合示范社区的区直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联系社区党组织理清思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协助搞好示范联创工作。进一步发挥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暨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把党建综合示范社区建设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任务,实行部门主要领导相关项目工作负责制。

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负责抓好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和管理;财政、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抓好社区会址和群众活动场所建设;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抓好基层民主管理;教育、卫生、广电、文体、计生、民政、劳动、就业、政法等部门负责抓好公共服务;政法、信访部门负责抓好社会治安秩序和信访稳定工作;城市工作、建设规划、环保、卫生等部门负责抓好环境美化;宣传、教育、广电、文体、科协、司法、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抓好社区文明建设。

目标联动。按照党建综合示范社区“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各街道要分社区、分项目研究制定综合联创实施方案。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省、市对口业务部门总体目标规划和要求,把党建综合示范社区作为本部门项目实施的示范村,并研究制定项目标实施方案。

任务联动。各街道、社区和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协调行动,整合资源力量,上下共同配合,实行任务联动。一是实行党建工作联动,共同抓好社区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二是实行民主管理联动,健全落实社区两委和干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共同抓好党务公开、居务公开,构建社情民意收集反馈网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发展。三是实行公共服务联动,共同抓好社区组织场所、医疗卫生服务站、科技文化活动室、社区爱心超市、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低偿、有偿服务项目,发展社区经济实体。四是实行社会治安联动,建立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社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共同解决社区内治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覆盖面,弥补治安防范空白点。五是实行环境美化联动,共同参与社区环境保护、美化绿化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六是实行文明建设联动,共同担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共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特色社区文化事业,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联办社区党校、文明市民学校,提高社区居民整体文明素质。

四、组织领导

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全区“社区党建综合示范联创行动”在区委党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建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街道、社区的责任目标任务,由各街道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由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牵头,抓好落实。区直相关部门在完成自己责任目标任务的同时,还应配合街道、社区做好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共驻共建”协调工作。全区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街道党委要围绕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对本辖区列入的全区党建综合示范社区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综合分析,按社区分别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联创行动实施方案;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全区确定的8个党建综合示范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部门联创行动实施方案,并于7月底报送区委组织部。

定期考核,严格奖惩。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联创”动态管理办法,把“社区党建综合示范联创行动”的目标任务,作为对各街道、社区和区直相关责任部门“三级联创”考核内容。每年对各街道、社区和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和评比表彰,并实行目标考核双责制。对目标任务不落实,连续两年联创成效不明显的社区,取消示范社区资格;该社区所在街道班子及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对区直相关责任部门目标任务不落实,联创行动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19

  推荐给朋友     
用百度搜索关于实施“党建综合示范社区联创行动”的意见(遂船委办发〔2007〕69号)的相关信息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 字体:
 ■ 最新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笔名:
Email:
内容: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主办      船山区委办网管中心管理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