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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遂船委办发〔2007〕64号)

(来源:    日期:2007-07-24 21:26:57)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76,省委书记杜青林对巴中市持续遭受特大暴雨洪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地迅速排查险情隐患,落实避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日市委保华书记、昌升市长也作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发〔200713号)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交通安全管理防汛抗洪准备和市城区犬只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府办函〔200717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无重大事故发生,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做好地灾防治和防汛等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

连日,全区普降暴雨,多处发生地质灾害,特别是74日上午,新桥镇新桥村2社发生严重的山体滑坡,造成一户居民楼房倒塌,淹埋3人,财产损失20余万元,经过市、区、镇、村100余名干部、公安干警、群众全力营救,才未出现人员死亡。据预测,近期内全区还有强降雨过程,而且全省各地普降暴雨,极易形成洪峰,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灾害意识和防范意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农村的首要工作抓落实。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阵以待,拉网排查,切实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主动性

(一)继续加大地质灾害和防汛隐患排查力度各乡镇、相关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迅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再次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网格化、拉网式的大排查,特别要加对陡坡、塘、库、堰、中小学校、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岩居民点、工程建设现场、防洪设施、河道行洪、公路码头、河心洲坝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排查要坚决做到全覆盖,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抓紧时间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汛工程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迅速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洪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情、汛情,迅速制定完善相关预案。一是迅速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所有的灾害点、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应急预案,要逐一落实灾害监测员,设置警戒标识,发放地质灾害责任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对重点隐患,要实行昼夜监测,对达到临界指标的要紧急疏散群众,转移重要财产。坚决做到一处灾害点、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应急预案。二是迅速完善防洪预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充实城镇、水库、电站、堤防、河心洲坝、船只防汛抢险预案,出险水库和堤段淹没区人员撤离方案。做到反应灵敏、操作性强,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重点部位人员转移路线,避险预案落实到村、到户、到人,要按预案要求,及早落实防汛队伍和抢险物资准备,一旦发生灾害时能做到快速出击、妥善处理。

(三)严格落实昼夜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必须由主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要灵通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消息。乡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监测点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灾害信息传递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情,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要坚决杜决瞒报、迟报、漏报和误报现象发生。坚决禁止走读现象和手机呼叫转移。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知识宣传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张挂标语、电视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紧急避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建立群测群防大格局,增强防灾减灾主动性。

三、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切实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的工作格局,“双深入、三到户”工作组要深入联系村社,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及防汛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有关治理工作的指导、项目申报和治理;水利部门负责对各流域的洪灾隐患排查、水利工程及堤防安全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和道路、桥梁、船只安全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中的高截坡、高填方进行排查;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点隐患排查;财政负责救灾资金的统筹安排;民政、救灾办要做好救灾抢险物资和应急方案的准备;各乡镇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督查力度,做到三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对在工作中信息不畅、措施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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