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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充分发挥“支部带村”作用推进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07-06-12 18:51:32)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

关于充分发挥“支部带村”作用推进

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区直部门党组织:

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区直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组织引领、合力联动作用, 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深化“三级联创”和“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双深入、三到户”活动,加快我区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百村党建综合示范联创行动”的意见》(遂委办〔200726号)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发挥“支部带村”作用的意见》(遂组发〔2007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充分发挥“支部带村”作用推进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船山”的总体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根本价值取向,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发挥优势,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共促共建、相融互动,形成抓党建、促发展的整体合力,又好又快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基础强村、产业富村、环境美村、支部带村和生态和谐家园建设”的基本要求,以“三级联创”为抓手,以“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双深入、三到户”活动为载体,实施“班子队伍共带、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发展共促、环境美化共创、公共服务共保、民主管理共抓”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力争在2年内把我区16个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成为“班子队伍好、基础设施好、产业发展好、环境美化好、服务群众好、民主管理好”的群众满意的“六个好”综合示范村。

三、具体措施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做好三带村”:

1、配强班子“带村”。坚持把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支部带村”作用的基础工程来抓。在村级班子换届中,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两票制”公推直选,切实把党员和群众公认、懂政策、善经营、讲奉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班子,使村级组织负责人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者、推动者和组织者。建立完善村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的待遇问题,增强基层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大力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经商、复员军人党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带头创业,把优秀人员吸收到村级组织,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优化村级班子的文化、年龄结构,力争3年内全区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达60%以上。继续机关选派区直部门和乡镇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完善“部门帮村、党员帮户”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2、提高能力“带村”。重点依托各级党校、农广校、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开展方针政策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谋求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示范服务基地、种植养殖大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带动和培养大批新型农民。组织开展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集中培训,解决村级组织和干部职责不清、责任不强、方法不佳等问题。乡村干部的集中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天。深化“三向培养”,经过2-3年努力,使全区45岁以下的农村党员75%以上成为致富带头人,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达到75%以上。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基层干部参加学历培训,提高村干部知识文化水平。建立农业科技指导员制度,从涉农部门、乡土科技人才中为各个行政村选派1名科技指导员,经过1-2年时间使农村有劳动力的党员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拥有1个以上致富项目。

3、落实职责“带村”。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在农村领导核心地位的政治优势,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组织和带领群众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利民惠民的“村有工程”和“户有工程”建设;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大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抓好产业发展,引导群众改革传统耕作方式,推广先进农机具和实用技术,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培植农业大户,发展专合组织,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四是抓好环境美化,宣传和带领群众开展村容村貌的规划、治理,以及绿化、美化等工作;五是抓好公共服务,实施村级组织场所、卫生室、便民超市、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困难群众的救济救助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六是抓好民主管理,健全落实村“两委”和干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畅通村民诉求渠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发展。

推进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切实做到三联动”:

1、实行责任联动。健全落实区、乡镇、村“三级联创”责任制。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乡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村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健全落实区直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抓点示范的职责。发挥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暨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把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任务,实行部门主要领导相关项目工作负责制。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负责抓好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农办、扶贫办、商务等部门负责抓好基础设施、村级场所等建设;农办、农业、畜牧、科技、科协等部门负责抓好产业发展;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负责抓好环境美化;教育、卫生、广播、文化、民政、政法等部门负责抓好公共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负责抓好基层民主管理。

2、实行目标联动。按照党建综合示范村“六个好”的总体目标和“分级分层、归口分类”的原则,区委区政府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逐村逐项、分级分层研究制定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区直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省、市、区对口业务部门总体目标规划和要求,把党建综合示范村作为本部门项目实施的示范村,针对不同具体情况,实行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力量对接,分别研究制定单项目标和实施方案。

3、实行任务联动。乡镇、村和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推进农村“三化两转变”和“村有工程”、“户有工程”建设,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协调行动,整合资源力量,上下共同配合,实行“六项任务”联动。一是实行党建工作联动,共同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二是实行基础建设联动,共同抓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户用沼气、红层找水、农网改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三是实行产业发展联动,共同抓好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引进、技入,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基地、发展专合组织,大力实施“一村一品”战略。四是实行环境美化联动,共同抓好村容村貌的规划、治理,以建设户用沼气池、污水处理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改院等“两池六改”为主要内容,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五是实行公共服务联动,共同抓好村级组织场所、农资连锁店、放心购物店、医疗卫生室、科技文化活动室、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困难群众的救济救助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六是实行民主管理联动,健全落实“党员议事日”活动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村民诉求渠道,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发展。

四、组织领导

1、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全区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在区委党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建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的责任目标和任务,由区委负责,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建办牵头组织,抓好落实。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分批实施。坚持困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全区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分两年实施,每年实施8个村。今年把老池乡书院村、西宁乡樟树堰村、南强镇大白塔村、新桥镇黄连沱村、永兴镇旗山村和唐家乡东山村、西堰村、长虹村作为实施第一批实施,重点抓好唐家乡东山村、新桥镇黄连沱村、永兴镇旗山村。各级各部门要把相关的单项示范项目与各村综合示范的目标规划、任务要求相衔接,达到既符合总体要求,又与各职能部门目标要求协调一致。

3、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区委组织部要与相关部门抓紧调查研究,在区委关于党建综合示范村重点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六个好”的具体创建评定标准。区委组织部要与相关责任部门,围绕“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对列入的全区党建综合示范村的土地规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实力、在建实施的项目、特别是班子能力状况,逐村进行调查摸底,综合分析,分别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综合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区直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全区确定的16个党建综合示范村的现有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力量投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中旬报送市委组织部。

4、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按照通过2年的努力在全区建成16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目标,建立和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的考评机制。区委要制定并按照《农村基层党建综合示范村建设重点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乡镇、村要逐级签订《“示范”村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项目。建立乡村级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工作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组织群众和党员对村党支部、村干部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区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并分别给予记功或奖励,对特别优秀的乡镇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程序优先提拔使用。对目标任务不落实,连续两年成效不明显的村,取消示范村资格;该村所在乡镇班子及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对区直责任部门目标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区级领导干部和区直单位联系党建综合示范村名单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

200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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